关于通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公
关于《通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通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拟于8月下旬进行再次审议。根据《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该条例(草案)及说明全文公布,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年8月1日前反馈至通辽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杨永生 张春福
联系-87
传 真:-
电子邮箱:tlrdfgw
.(五)批准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通辽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权的管理范围,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关于《通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我市采暖期二氧化硫、细颗粒物浓度呈逐年下降趋势。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天,占总监测天数的88.5%,同比增加7天,我市空气质量综合评价达标。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新增压力很大,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以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时间内很难有大的变化,结构型污染突出;二是城市在建的建筑工地数量和规模很大,扬尘综合整治任务艰巨;三是机动车保有量增速快,机动车污染日益严重;四是重污染天气每年都会发生,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
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内容,为大气环境监管执法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切实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制定本条例十分必要。
二、起草过程
市生态环境局于年4月着手启动了和《条例》的起草工作,成立了立法调研组,并于年4月1日至16日先后深入9个旗县市区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立法调研工作,调研组实地走访重点污染源,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地各部门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了调研提纲列明的调研事项。调研组又赴河南省洛阳市、山东省聊城市、菏泽市三市进行考察、学习、搜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等规范性文件,掌握了大量的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起草了《条例》草案。
初稿形成后,通辽市生态环境局书面征求了各旗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同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经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专题会议审议后,形成了《条例(草案)》。市生态环境局又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并通过了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年6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讨论研究,采纳了相关修改意见、建议。
三、主要内容
该《条例》共五章四十六条,五章分为总则、规划与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本条例根据通辽市实际情况,主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做了以下补充和完善:
(一)明确监督管理部门
上位法部分条款对监督管理主体部门未明确规定,《条例》对相关条款做出进一步完善,明确了监督管理主体部门。如: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市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餐饮油烟问题由市和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等。
(二)对北部地区电解铝企业的规定
我市北部电解铝企业较为密集,排放的氟化物总量较大,对周边环境产生了影响,这也是国家、自治区重点北京看白癜风哪家最好中科公益爱心
转载请注明:http://www.tongliaozx.com/tlsly/5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