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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民族学校“9+3”帮联活动邀请扎鲁特旗三所帮联民族学校,民族学校老师、家长及学生代表参加座谈会。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云志、第八检察部主任丁晓丽及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在家班子成员参加座谈。

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广丰主持座谈会。

座谈会上,张云志副检察长解读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重要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围绕民族发展、学生成才、检察履职等方面,同与会帮联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及学生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

丁晓丽主任传达解析《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库查询暂行办法》,就推动落实教职工入职查询提出了意见建议。

张云志副检察长指出

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不断提高各民族群众文化素养的基础和前提,是少数民族跟进科学文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广大学生就学就业,有利于民族文化发展,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广大师生和家长要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历史观,加强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应用的同时,全面提高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能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与各民族“守望相助”的理念。

张云志副检察长强调

广大师生和家长应深入学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进一步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责任感,做促进民族团结的坚定拥护者和践行者。全体干警也应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对接学校,围绕统编教材工作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强化校园安全和全市民族团结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编辑:萨日娜

审核:郭也

扎鲁特检察扎鲁特指上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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