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库伦旗人民法院
近年来,库伦旗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将党的民族政策贯彻为推动审判事业的行动指南,推出一系列措施方便蒙古族当事人参与诉讼,切实保障了蒙古族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努力为促进民族团结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01
把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主力军
自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选任首批入额法官24人,其中蒙汉兼通法官13人;法官助理22人,其中蒙汉兼通法官助理16人;书记员24人,其中蒙汉兼通书记员20人。该院下辖5个基层法庭,其中额勒顺法庭、茫汗法庭为使用蒙古文蒙古语进行立案审判的特色法庭。
同时专门组建了蒙汉双语审判团队,进一步保证了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年1月至年12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其中蒙古文蒙古语案件件,占全部案件量的40.18%。年1月至5月,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其中蒙古文蒙古语案件件,占全部案件量的38.01%。年11月被自治区高院确定为全区蒙汉双语法官培训教学点,同时先后被通辽市政府、自治区政府评为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先进集体。
02
把双语审判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坚实桥梁
重视双语人员培训工作,鼓励双语人员的学历教育。积极参加自治区高院组织的双语培训班,定期开展双语审判工作研讨会;组建专门的审判团队、双语诉前调解及小额诉讼团队和双语速裁团队;设立额勒顺、茫汗两个特色基层法庭团队,并专门配备了蒙汉兼通的双语法官和蒙汉兼通的双语书记员,全程使用蒙古语言文字进行审理、裁判。
开展双语司法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职分流员,专门分流蒙古文蒙古语案件工作,实现了蒙古文蒙古语案件的首次分流,速裁程序和普通程序的无缝对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03
把交流教育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纽带
多次开展相互学习及经验交流活动。年7月,来自全国蒙汉双语法官培训班的57名学员到该院开展了蒙汉双语法官审判工作现场教学活动。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派干警到该院挂职交流学习;年8月,乌审旗人民法院到该院就组建专门的双语审判团队、开展双语司法服务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学习。
开通内蒙古法院系统首家蒙文网站。该院早在年,在全区范围内率先开通了蒙古文网站,为蒙古族法官的教育、学习和成长构筑了一个崭新的平台,促进了双语法官的培养。
年,由最高人民法院立项,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统筹组织,人民法院出版社具体落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库伦旗人民法院参与合作建设的全国首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法律数据库,《中国审判法律应用支持系统》暨“法信(蒙文版)”正式上线,总字数达到余万字,主要采集于已出版发行的蒙汉双语法律图书、已生效的蒙古文裁判文书等权威来源,实现完全通过蒙古语对专业法律资源进行网络检索的技术开发,大力助推了少数民族双语审判工作。
04
把持之以恒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不竭动力
从强化能力培训出发,进一步加大法官教学的比重,充分发挥岗位练兵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活动,让双语法官在岗位锻炼中增长实际本领。
未来工作中,库伦旗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双语审判工作,巩固已经取得的成绩,努力把双语审判工作提高到新台阶,以持之以恒、求真务实的担当和精神,抓紧抓实抓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全旗民族团结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库伦旗人民法院
原标题:《库伦旗人民法院: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常开长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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