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教师34人呼和浩特林草局40人通
3、年通辽职业学院招聘33名工作人员简章
4、年扎鲁特旗公开招聘专业人才人公告
5、医院人才引进14人公告
6、年呼和浩特事业单位招聘名工作人员简章
7、年度内蒙古通辽市人才引进人公告
呼伦贝尔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34人公告专场招聘会时间:年11月25日(周一)上午9:00
专场招聘会地点:赛罕校区田楼至教室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满足呼伦贝尔市直属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年呼伦贝尔市直属学校校园招聘教师工作方案》要求,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工作,用以引进呼伦贝尔市直属学校所需优秀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计划
采取“走出去”方式,深入部分高等院校开展校园招聘。区内招聘地点设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辐射自治区内相关院校。区外招聘地点设在教育部2所直属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辐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六所)、国家“双一流”高校、“”、“”院校及招聘范围内的区外其他高校。此次计划招聘教师共计34人,其中海拉尔第一中学4人,海拉尔第二中学12人,牙克石林业第一中学9人,市特殊教育中心2人,市民族少年宫4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学校3人。
具体专业及要求详见附件1:《年呼伦贝尔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国家“双一流”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省属重点及以上综合类院校、师范类院校、艺术类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招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
4、师范类院校毕业生需具备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需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视为试用期不合格,按规定履行辞退程序);
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取得教师资格证;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岗位设置表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3、在相关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三、聘用及管理
(一)凡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事业编制,享受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
(二)符合《呼伦贝尔市人才引进培育管理办法(试行)》中一至七类引进人才的,享受同等人员相关待遇。
(三)凡被聘用者,需签订服务期协议,服务期为五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职位表》等信息通过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教育网以及各相关高校网站进行发布。
(二)招聘时间、地点
内蒙古师范大学:
报名:11月25日上午
面试和试讲:11月26日
面试地点以报名时通知为准
陕西师范大学:
报名:11月27日
面试和试讲:11月28日
面试地点以报名时通知为准
东北师范大学:
报名:11月30日
面试和试讲:12月1日
面试地点以报名时通知为准
(三)报名
申报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
1、《年呼伦贝尔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登记表》一式两份(需准备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2、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携带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成绩单;
3、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及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未取得的除外);
5、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7、报名期间,咨询电话见岗位表中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8、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申报;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用人单位组成资审组,负责资格审核具体事宜,由招聘工作组进行复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发放《面试通知单》。未尽事宜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申报者候考期间需随时保持通信畅通。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和试讲两种方式进行。
1、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以现场发放的面试通知单为准。
2、试讲:面试结束后,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试讲1:3比例确定试讲人员,不足1:3且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进入试讲。(最低分数线由考评领导小组提前议定)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试讲时间、地点,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40%+试讲成绩×60%。
其中,政策加分是指: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面试环节成绩基础上加2.5分。
(七)总成绩公布
招聘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者入围)。
如有考生放弃,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主管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被考察人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对其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举报者应实名举报并提供证据。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呼伦贝尔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监督举报-8217837-
附件:附件1年呼伦贝尔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登记表
附件:呼伦贝尔市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岗位设置表
年清水河县公开招聘合同制森林草原专业防扑火人员通告为进一步满足我县森林草原防扑火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简介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力度,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森林草原火险管控形势,缓解我县专业防扑火队战力严重不足的现状,更好地保障生态建设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拟通过考录形式招聘清水河县森林草原专业防扑火队员40名(其中专业防扑火员兼司机10人)。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招考聘用。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人社局、财政局、林草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保障和监督作用,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
三、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森林草原专业防扑火人员40名(其中专业防扑火员兼司机持B2驾驶证和C1驾驶证各5名),主要从事预防、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协助湿地、森林、草原巡查、森林草原资源抚育管护、病虫害防治、抗洪抢险及其他应急救援等工作;扑火队每年防火戒严期内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统一办公、集中食宿。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自愿从事森林草原事业和防扑火工作,听从组织领导,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2.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反应敏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视力1.0以上;无残疾、无精神类疾病、无传染病史及心脑血管疾病;
3.具有清水河县户籍且长期在县居住的人员(出具身份证和乡镇、村(居)委会的长期在县居住证明);
4.此次招聘对象只限男性且年龄在18--50周岁(含50周岁,具体以年12月31日计算基准日),身高cm以上,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5.持有B2驾驶证且驾龄在5年以上和持有C1驾驶证且驾龄在3年以上,技术熟练的优先录用;
6.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原从事森林草原防扑火工作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退伍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或其他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5.被信用信息平台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其他不良征信记录的;
6.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黑势力团伙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
8.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五、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入职培训九个程序进行。具体步骤为: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于年11月21日在清水河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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