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朵兰未检温暖科尔沁草原澎湃在线
文/任晓宁
《守护草原上的“娜荷芽”》专题报道之二
通辽:“朵兰未检”温暖科尔沁草原
金秋的科尔沁草原,天高云淡,牧歌悠扬。通辽市地处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科尔沁沙地腹地,历史文化厚重,旅游资源富集,是北方草原文明的发祥地,是全国蒙古族人口最集中的少数民族聚居区。
从草原绿到检察蓝,有一支未成年人检察队伍活跃在科尔沁草原上,成为北方草原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他们是通辽市检察机关的“朵兰未检”工作团队,也是孩子们口中的“朵兰姐姐”。
“朵兰”是蒙古语音译词,意为温暖与爱,汉语境下寓意为祖国的花朵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茁壮成长。近年来,通辽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时代特征、职业特点、民族特色打造“朵兰未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形成了“有灵魂、有本领、有担当、有温度”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模式,建立了立体化和系统化运行新机制,推动着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全面、规范发展。
手拉手上好第一堂法治课
年8月26日,一群“小大人”和家长们手拉手,来到了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检察院,前来参加父母的成长之旅——“亲职教育”主题沙龙活动。这些孩子是该县民主小学三年级四班的35名小学生,来检察院的参观成为他们升级成“小大人”的第一堂法治课,也是家长们难得的亲子互动时间。
在“朵兰未检”检察官的带领下,孩子及家长们参观了该院未检办案区、心理咨询室、检察服务中心,嘁嘁喳喳的童言稚语在严肃而又庄重的检察院里不时回响,为检察院增添了无限生机。
检察官们结合曾办理过的案例,与家长和孩子进行交流,探讨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与家庭教育失当之间的关系,既进行了家庭教育又进行了法治教育。
在发言过程中,孩子们争先恐后“举报”家长在教育孩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家长们大都面露难为之情,纷纷进行了自我反思,表示在今后要从小事做起,换位思考,多些陪伴,乐于倾听孩子内心等,做一个与孩子共同成长的合格父母。
此外,该院还为孩子们精心准备了水彩笔,让他们尽情描绘心中的美好家园。同时,还为家长、孩子发放了公益诉讼志愿者徽章,邀请其与检察机关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家园。
在到场嘉宾、家长以及检察官的讨论过程中,孩子也将自己的作品创作完毕,细心的小朋友还在画作的背面写出了自己想要对爸爸妈妈说的话:“我希望爸爸每天少玩一会儿手机,多陪我玩儿。”“感谢爸爸妈妈给我一个家,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到老。”一句句童言稚语中,透露出孩子朴实的愿望,使在场人员不禁湿了眼眶。
组织开展本次亲子教育活动,旨在重塑家庭关系、消弭代际矛盾、帮助父母与孩子更好地了解对方。据介绍,下一步“朵兰未检”团队还将引入更多的社会优质资源,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开展亲职教育活动,为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
据通辽市检察院“朵兰未检”团队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团队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十百千万工程”活动方案,大力开展多元化普法,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晴空。年以来,送法进校园场次,受众10万余人,尤其注重向基层贫困地区教学点倾斜,实现了幼儿园到大学、蒙汉双语、城乡社区到偏远牧区的三个全覆盖。特别是用蒙古语讲授法律知识,将法治教育与民族特点、检察特色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成效。
同时,该团队在全市各学校设置了个“朵兰姐姐”信箱,拓宽线上线下与未成年人互动的渠道。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还发起了“小手拉大手,学法路上一起走”活动,开设“朵兰姐姐讲法治故事”的系列网上课堂,目前累计阅读量已达18万次。尤其针对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学生设定专期专刊,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欢迎与好评。
一对一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感谢朵兰姐姐为我们申请司法救助,这下不仅解决了我家的困难,更让我对未来的生活有了希望!长大后我一定要当一名像你们一样的检察官!”被害人小刚(化名)从检察官手中接过司法救助决定书时,激动地说道。
近日,通辽市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办案组“朵兰未检”团队联合第三检察部,对一起刑事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这是科左中旗人民检察院办结的首例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
张某某系某村部看护人员,年9月8日中午12时许,因怀疑被害人小刚(时年13周岁)打坏村部玻璃,用拳头击打在小刚的头面部,造成小刚右眼眶下壁骨折。年9月19日,科左中旗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赔偿小刚各项经济损失.1元。然而张某某因家境困难,一直未对小刚进行任何赔偿,小刚的家庭因支出大量医药费,生活陷入困难。
“朵兰未检”的检察官通过到被害人家里实地走访,了解到小刚的家庭条件十分艰苦,父母以务农维持生计,收入微薄,面对突如其来的伤害,家人只能四处借钱以支付住院治疗的开销。
为此,“朵兰未检”办案组及时向本院第三检察部转交该线索,第三检察部经审查认定该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的救助条件,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争取支持,多方沟通协调,为被害人小刚申请了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缓解了家庭面临的巨大经济压力。
经办案人员与小刚交谈,发现他因为自己眼部无故被打伤,精神上受到极大伤害,形成创伤后心理应激障碍,导致学习成绩下降,情绪低落,甚至一度无法继续学业。为帮助其走出阴霾,跨越困境,在征得被害人及其监护人的同意下,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朵兰未检”干警于鸿运结合被害人的状态,对其进行了心理康复辅导,助其重新燃起生活、学习的希望和自信。
未成年人作为刑事案件被害人,不仅会受到身体伤害和财产损失,心理伤害更加难以疗治,易于导致“二次受害”“受害变加害”等。针对这些现象,通辽市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将救助未成年受害人作为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抓手,凡是未成年人案件必须进行司法救助必要性审查,纳入帮教体系建设。年司法救助未成年人7人,发放救助金33万元。
“检察官阿姨,您也是我的妈妈,今天要快乐哦!”年的母亲节,“朵兰未检”的检察官又收到了小艾(化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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